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类别:学校公文  日期:2008-06-02

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

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

 

华大纪〔20082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部署,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央纪委办公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将在全国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根据国侨办的安排和部署,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并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扬正气,促和谐”全校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通过创作和刊播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作品分类

(一)影视类(含动漫)

(二)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

(三)广播类

(四)漫画类

四、奖项设置

根据参评作品类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奖状及奖金。

五、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主要内容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二)主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

5.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六、技术要求

(一)参评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二)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作品。各单位要对报送的作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抄袭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报送。参评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参评单位负责。学校将对所有报送的作品进行全面审查,如发现有抄袭等问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具体要求

1.影视广告以DVD光盘(3)和数码带(DVWDVCpro)(1)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数字带要有1分钟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影视广告时长不少于20秒,最长不超过2分钟。

2.广播广告以 CD光盘(3)和数码带(DAT)(1)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文字稿2(B5纸打印)

3.平面类广告和漫画应用150轻黑硬卡纸裱起,作品规格为A3,背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分别报送纸质作品和电子版各2份。

4.所有参评作品的光盘、数码带须注明报送单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

七、评选活动安排

(一)报送:630日前,各单位汇总统一报送校纪委,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附件1)和参评作品一览表(附件2)。广播类播音文稿由各单位汇总后于623日前报送,以便进行播音制作。所有报送作品需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附件3)。

(二)评审:7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同时,确定推荐报送参加全国评选的作品。

(三)公布评选结果,颁发奖状和奖金,将在校内有关媒体陆续刊播获奖作品。

八、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同时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并于61日前将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报校纪委。宣传部要充分运用各种资源,有效发挥有线电视、广播台、校报、校园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并在制作和刊播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提供便利条件。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各单位要把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作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手段,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努力推出一批精品。影视类作品可广泛征集优秀脚本,并组织修改审定后,再投入拍摄。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结合起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加大对廉政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风尚和氛围。

 

联系人:纪委 王丽萍(22693678  宣传部 朱红梅(22693665

 

 

中共华侨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党委各部(工委),工会、团委

中共华侨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华侨大学廉政公益广告参评作品登记表

推荐单位:

作品

类别

 

作品

名称

 

作者

姓名

 

制作

单位

 

 

作品时长

 

推荐

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2008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华侨大学廉政公益广告参评作品一览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类别

作品名称

是否刊播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附件3

授 权 确 认 书

 

欢迎您参与全校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感谢您给予的支持和协助。

为了使您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实现多种的社会价值,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创作、广泛传播廉政公益广告,我们对您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可能有其他形式的利用。为此,请您在充分理解该宗旨的基础上,在下方的确认书上签名。

本人对以下述注明的方式使用本广告给予确认。

本人是廉政公益广告《                   》的创作者,对该公益广告享有著作权。本人授权华侨大学复制发行含本人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                 》的DVD盘、书籍等,并同意该广告无偿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刊播,在宣传栏、橱窗等处使用。

 

 

确认人姓名:          

      话: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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