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处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通知
华大委〔2008〕20号
纪委、党委各部,各处(室)、学院、直属(附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根据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处级职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遴选部分处级领导职位的任职人选,扩大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学校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二、竞争上岗职位和人数
1.学院党总支副书记5名(泉州校区3名、厦门校区2名)
2.文明学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
1.任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实践经验,工作业绩好。
(3)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勤政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
(4)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5)身体健康。
2.报名资格
(1)本校在编人员。1968年6月(含)前出生的须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1968年7月(含)后出生的须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
(2)须是具备两个不同岗位任职经历并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2005年6月17日前任职)的党政专职干部。现任副处级干部可平级申报。
(3)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位的,应是具有三年以上党龄(2005年6月17日前转正)的中共党员。
四、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2008年6月18日至2008年6月23日下午5时止。每人只可填报一个职位志愿。报名者须填写《华侨大学处级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华侨大学处级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校党委组织部。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位的,请在志愿中注明是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
报名过程中,报名人员可查询各职位的报名情况,并允许在6月23日下午5时前调整一次所报职位。经资格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张榜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2.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2008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3:00参加笔试(地点另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考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含综合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计入竞争上岗总成绩。
3.面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6月26日(星期四)至28日(星期六)期间安排面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位的面试将根据报名的具体情况,采取统一或按校区分开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演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个人演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本人工作情况及优缺点、对报考职位的认识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优势及努力方向等。答辩主要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面试由评委现场评分、计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75%的比例计入竞争上岗总成绩。
4.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主要对人选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按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等级进行测评,其对应分值分别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差50分。民主测评由人选所在单位负责召集,参加测评的人员应包括业务管理部门、现工作单位及近四年的原工作单位和服务对象等有关方面的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0人。参加测评人员范围及时间、地点应提前报党委组织部。
进行民主测评时,负责单位应为参加测评的人员提供宽松、不受干扰的测评环境,由测评人员独立填写民主测评票,民主测评票由组织人事部门发放及收回统计。民主测评按民主测评的综合平均分确定成绩,其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竞争上岗总成绩。
5.确定入围人选
按竞争上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75%,民主测评占10%)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数的2倍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入围人选名单。其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位若按校区分开进行面试,则按校区分别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7.党委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校党委常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次竞岗职位的拟任人选,并根据拟任人选的条件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的具体任职岗位。
8.公示任命
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将拟任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间,由组织部和监察室负责受理和调查核实干部群众对拟任人选的情况反映。公示后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下发任职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面试考评委员会由学校聘请办事公正、熟悉有关管理工作和业务的各方面代表组成。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华侨大学处级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校领导。 |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6月17日印发 |
华侨大学处级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政治面貌 |
| 移动电话 |
|
现职务及 任职时间 |
| 现职称及 评聘时间 |
|
最后学历 学 位 | 全日制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在职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职位志愿 | A泉州校区总支副书记; B厦门校区总支副书记; C文明办主任 |
调整后志愿 | A泉州校区总支副书记; B厦门校区总支副书记; C文明办主任 |
近三学年考核情况 | 2004-2005学年 | 2005-2006学年 | 2006-2007学年 |
|
|
|
奖 惩 及 进 修 情 况 |
|
工 作 简 历 | 起止时间 | 单 位 | 从事何工作 | 职 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①获奖请附奖励证书复印件;②志愿栏只填报1项,打“√”选择,
声明:本人以上所填若有不实,愿接受学校的任何处理。
签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