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财务处主页(限校内访问)


    财务处职能介绍
    在校财经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预算收支及资金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学校财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统一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收支计划,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制定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经济分配政策;办理全校教育经费和基建经费的会计核算,编制决算报表;经常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和分析,实施宏观调控;加强财务监督,保证学校经济有序运行;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增强学校财力;负责会计服务中心的管理。
    财务处各科室职责
    1.计划管理科
    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并负责预算指标的控制、管理、调整、追加工作;负责全校收费立项标准制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审批工作;修订修改、调整创收分配比例;检查、监督、指导各单位财会业务;代表财务处参加全校招投标会议;承担财务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全校的票据收发存等管理工作。
    2.会计核算一科
    负责全校基本建设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基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与年终决算报表,编写分析说明工作;负责全校教育经费拨款,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的账务处理工作,编制季度、年终收入决算报表;负责管理公积金;处理外币业务;负责办理各单位分成提成款。
    3.会计核算二科 

    负责差旅费、设备采购费、导师经费、科研经费以及各个单位其他经费支出的报销审核、核算业务;负责发放全校教职员工的工资、奖金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负责各种会计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负责学生奖、困补、助学金的发放;维护财务处设备及财务处主页,更新网上账务查询信息并在主页中发布财务处的各项通知政策。
    4.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科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科主要对学校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管理,统筹安排全校的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协调各单位的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具体包括:制订或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衡量指标体系等;接受学校各单位的项目申报,并根据所申报的立项项目,统筹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申报立项材料;根据学校及各院系的发展需要,收集相关立项资料,建立项目库,并协同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论证之后,提出初审的意见提交学校决定是否立项;对已批准的项目,实施执行过程中的全面监督管理;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小组、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侨办、省市有关部门、学校财经委员会和校领导汇报各项目的执行情况;对完成绩效评估后的项目进行材料归档。
    5.资金结算部
    由财务处统一管理,保证学校资金统一调拨、筹划,以提高货币资金的利用率及安全。主要负责学校货币资金的管理,承担财务处出纳工作;零余额账户资金的支付现金、汇款、银行对帐;学校本部资金的存款、用款;校办企业资金的存款、用款;各院系及各后勤独立核算单位的存款、用款。对各用款单位支付现金,办理银行汇款,办理银行收款,办理各用款单位之间货币资金结算;负责各用款单位对账,与银行对账。学校各院系、部及后勤、产业下属单位的货币资金统一存入资金部,由资金部在专业银行开立单位银行存款专户,统一管理。
    6.会计代理部
    主要是对不具备设立会计机构的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业务工作量少的校内部门以及学校认为不需要设立会计机构的单位的财务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代理记账的单位包括校医院、成教学院、校工会、餐饮服务中心、接待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校园环境与物业管理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水电管理服务中心、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幼儿园、新北区指挥部等。  
    7.厦门校区会计核算综合科
    会计核算综合科是负责厦门校区的财务管理工作。结合校区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和监督制度,根据需要目前暂设置五个岗位(不含代理记账岗位):会计审核、会计复核、系统员兼预算管理、一卡通清算兼现金出纳、银行资金结算。其主要工作职责有: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学校财务处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适合校区实际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根据财务预算,依法对各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会计审核、复核工作。负责校区的年终账务结转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经费收支情况。负责厦门校区学生奖、贷、助、勤、补及各类助学金的发放;负责学生活动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学生代办费的核算工作。负责与当地发改委的联系,做好学生收费标准报备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收费管理制度,做好学费、住宿费的催收、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校区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科研收入的核算和分配以及账务处理工作。负责与当地税务部门的联系,并做好代扣代缴所得税工作。负责与财政部驻厦专员办、财政局、物价局的联系工作。做好校区电算化工作及一卡通业务结算工作,维护会计核算综合科的计算机正常运作;负责厦门校区财务网页的设计和维护。负责厦门校区银行账户的开设、备案及年检工作。办理银行业务的结算手续;负责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汇款凭证的购买、核销、保管及使用。负责厦门校区各部门的结算户的开立。负责厦门校区餐厅、交通服务部、邮电部的财务代理记账工作及管理制度的建立。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每月定期与资产处的资产管理员核对固定资产,保证帐、卡、物相符。配合资产处定期清查固定资产,认真审查处理盘盈、盘亏。促进提高使用效益。参与校区由资产处牵头的招投标项目。加强会计凭证的保管,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做好财务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负责与厦门校区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领导及财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厦门校区基建财务科
    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基本建设决算报表,编写财务说明,为领导提供必要的分析资料;认真执行学校基本建设年度预算,审核相关部门报送的基本建设用款计划,管理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资金开支基本建设的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手续的办理;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及合同订立,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算工作,有效地进行投资预算控制与监督管理;对完工项目根据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财务决算和资产转固及移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草拟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1.计划管理科:0595-22693638
    2.会计核算一科:0595-22693619
    3.会计核算二科:0595-22693631、0595-22690266(工资及网上查询)
    4.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科:0595-22691618
    5.资金结算部:0595-22691572
    6.会计代理部:0595-22693686 0595-22693535
    7.厦门校区会计核算综合科:0592-6161389
    8.厦门校区基建财务科:0592-6161386
    电子邮件
    cwc@hqu.edu.cn
    hdcwc@hqu.edu.cn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