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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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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创办于1960年,校区分别坐落于中国著名侨乡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是中国政府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建校五十多年来,为海内外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近20万名,其中超过5万名校友分布在境外各地,主要集中在港澳台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成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的友好使者。目前华侨大学各类在校学生3万余人,包括来自5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学生近5000人,是海外华侨华人青年选择来华求学最多的中国高校之一。
    一、奖学金简介
    陈嘉庚奖学金于2017年由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集美校友总会回信精神,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华侨华人后裔来厦门学习深造,主要用于资助“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华侨华人或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来厦门就读。
    二、申请条件
    1.属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华侨华人后裔,持所在国普通护照,拥护“一个中国”,对祖籍国友好,身体健康。
    港澳台地区学生须是集美校友后裔,拥护“一国两制”,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符合我校的入学条件。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高中或以上(或相应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年龄不超过30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4)申请普通进修生(含汉语进修生)和短期进修生的学生,须获得高中或以上(或相应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年龄不超过40岁。
    4.申请人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的,不得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5.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要求: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者,原则上汉语水平考试(HSK)需达5级或以上(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除外);汉语言专业及其他非学历进修生者,汉语水平不作要求。
    申请全英文授课专业的学生需提供英语能力证书(港澳台侨学生除外)。
    6.外国留学生申请者来校报到前需根据《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项目进行体检且体检合格。
    三、申请时间:
    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
    2018年度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时间:
    2018年2月1日——2018年5月15日。
    四、申请程序
    “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者须在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并被录取后,才能参与奖学金评选。
    (一)申请专业
    申请者只可选择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含华文学院)所设置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请参看附件,具体入学招生简章请详见华侨大学相关网站:
    1.本科:华侨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 zsc.hqu.edu.cn/
    2.研究生: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grs.hqu.edu.cn/
    3.汉语言本科及汉语进修生: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主页http://hwxy.hqu.edu.cn/
    (二)申请材料
    1.入学申请材料
    (1)《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申请攻读研究生、本科生学历者适用,可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2)《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来华留学人员报名表》
    (申请攻读汉语进修生者适用,可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主页下载)。
    2.奖学金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1)《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
    (2)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4)汉语水平HSK证书或英语能力证书(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除外),申请英文教学的需提供英语能力证书(港澳台侨学生不必提供);
    (5)毕业学校鉴定书或推荐信1份,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人华人华侨后裔证明(重要):
    留学生:所在国家华人社团、华人教育机构或较有影响的华人等出具的申请人为华人后裔的证明函;
    港澳台地区学生:根据陈嘉庚奖学金的相关规定,港澳台学生(仅限于集美校友后裔),需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或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出具申请人为集美校友后裔的函。
    (7)来华学习计划:申请攻读学历生者,提供不少于800字的学习计划。
    3.身份证明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籍学生:持所在国护照,且不能同时持有中国国籍。
    请将以上相应类别的入学申请材料、奖学金申请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及体检合格材料于2018年5月15日前寄(送)至华侨大学。申请人需根据申请攻读学历层次分别邮寄至不同部门,并将所有材料扫描发送至该部门电子邮箱,其中:
    申请普通本科专业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招生处;
    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申请汉语言本科、汉语言进修生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具体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请查看本简章中“联系方式”部分。
    五、奖学金资助标准
    (一)华人后裔学生
    奖学金的额度根据学历层次和类别不同,可用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生活费等支出。奖学金的资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所就读相关学历层次和类别的正常学制年限。
    具体标准如下(人民币):
    1.博士研究生:7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3-4年);
    2.硕士研究生:6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3年);
    3.本科学生:5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4-5年);
    4.非学历进修生(含语言生):3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1年);
    5.短期进修生:0.3万元/人/月(资助标准根据学习时间确定)。
    (二)港澳台侨学生
    港澳台侨学生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费,其余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由奖学金支付的费用,基金会将按照招生院校提交的奖学金费用清单拨付到校,资助年限与学制年限一致。
    六、奖学金评选和培养管理
    奖学金的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将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导师意见、推荐信和综合素质等,择优遴选我校的奖学金候选人。
    学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年度考核,按照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制定章程及《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奖学金获得者来厦学习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学校、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专业、转学和延长学习期限,须向基金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转学或延长学习期限。未经批准而自行变更专业、转学或延长学习期限及中途退学、休学者予以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华侨大学根据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初审合格者呈交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教育基金会集中评审,确定最终奖学金资助名单及额度。
    八、发榜与入学
    凡被我校录取者,均寄发中英文版《华侨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新生应凭此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学习类签证后,按我校规定的新生开学时间准时到校注册,不得提前到校。无故逾期两周不到校报到者按自动失去入学资格处理,且必须交回我校给予申请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合格者,方能正式获得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中国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五楼
    电话:+86-595-22695678
    传真:+86-595-22691575
    邮编:362021
    电子邮箱:hqdxjwzs@sina.com
    网址: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行政主楼A611
    电话:+86-592-6161272
    传真:+86-592-6161261
    邮编:361021
    电子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网址:http://grs.hqu.edu.cn/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8号(龙舟池边)
    电话:+86-592-6068011
    传真:+86-592-6680503
    邮编:361021
    电子邮箱:zsb@hwmail.hqu.edu.cn
    网址:http://hwxy.hqu.edu.cn/
    华侨大学驻泰国代表处
    地址:3/8 Decho Road,Suriyawoangse,Bangrak, Bangkok 10500,Thailand
    电话:+662-6347770
    传真:+662-6347771
    电子邮箱:Hqthaiban@Gmail.Com
    华侨大学驻菲律宾代表处
    地址: Room C,5th Floor, 1253 Jose Abad Santos Ave.Tondo Manila Philipppines
    电话:+63-9166288645
    传真:+63-2-2566719
    电子邮箱:Yuxinzhan@Yahoo.Com
    华侨大学驻印度尼西亚代表处
    地址: Newland Office 3rd Fl.Hr. Muhammad 24, Surabaya, Indonesia
    手机: +62-8123013300
    电话/传真: +62-31-99020595
    电子邮箱:hqusby@Gmail.Com
    华侨大学驻马来西亚代表处
    地址: Suite#17-03,Centro,8,Jalan Batu Tiga Lama,41300 Klang Selangor Malaysia
    电话:+60-16-2349309,+60-10-2525960
    电子邮箱:ygsoo@chunghuaklang.edu.my
    (未完待续)

    原文链接:http://www.guojiribao.com/shtml/gjrb/20180122/4000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