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厦门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副主任委员李本年一行6人到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许少波、党委书记曾佳扬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学院副教授戴仲川法学院副院长白晓东、刘超在祖杭楼706会议室会见了郭晓芳一行。

    郭晓芳感谢华侨大学法学院积极落实前期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厦门市人大法制委输送年轻干部,也为厦门地方立法提供卓有成效的智力支持。她表示,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就《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起草工作与法学院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交换意见。她强调,今后将继续推进双方在立法咨询、实习实训、人才交流等领域深入合作。

    李本年详细介绍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立法目的、立法依据、任务目标等,着重说明了该决定拟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就法律文本的形式要求、时间进度等事项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许少波表示,这是华侨大学法学院首次承接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委托的立法服务项目,是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实质性落实,法学院将举全院之力,集中环境法学方向优势师资和力量,坚持问题导向,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委托任务。

    项目核心成员、主笔人刘超就厦门市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执法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进行了问询,并就法律文本的形式结构和内容安排与来宾进行深入探讨。戴仲川就省人大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作了说明。陈贤贵简要介绍了本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进度和有关部门的资料汇集情况。

    座谈会并就其他合作事项作了探讨。

座谈会现场


(值班编辑:孟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