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与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决定实行所、校战略合作,学科共建。 6月21日上午,华侨大学校长吴承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在陈嘉庚纪念堂二楼会议室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据悉,这种所、校战略合作的新模式,是一种体制、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科研教学方面各自的优势和条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据了解,双方的合作框架有效期3年,从2007年6月21日至2010年6月20日止。
根据协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将运用自身的科研力量和学术资源,促进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和帮助华大法学院设计、论证、申报课题,争取使法学院每年获得1至2项省部级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根据需要努力帮助引荐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推荐博士后出站人员到法学院工作;安排或邀请《中国社会科学》分管法学学科的副总编及《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的主要负责人,每年2至3次为法学院的教师和研究生讲授论文撰写选题与方法,提高法学院教师和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的质量,并帮助法学院向有关重点学术出版物推荐符合质量的论文等成果;根据需要和安排,每年组织2至4名法学专家到华大法学院为师生就法学学科发展作前沿或专题报告;为华大法学院培养法学专业教师,提高师资队伍的水平;与华大法学院联合召开法学学术研讨会,联合在大陆和港澳开办有关培训班、研讨班;社科院法学所的图书馆为华大法学院师生提供免费查阅服务等。
吴承业在致辞中希望双方的合作是长期的持续的,并希望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把握机遇,珍惜与法学所合作的机会,虚心向法学所的专家学者们学习,扎扎实实开展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林所长表示,希望此次战略合作能促进双方的合作、发展与共赢。
华侨大学副校长张禹东主持签字仪式。华侨大学党委副书记吴永年、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王敏远研究员出席签字仪式。法学院、校办、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摄影:王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