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实施学校后勤服务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要求,管理各服务实体,创造条件向后勤服务集团过渡;组织招聘服务实体主要负责人;代表学校与各服务实体签订经营合同,监督其按合同履行各项职责,收集师生员工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并提出整改措施,保证服务质量;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粮籍和幼儿园的管理;兼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代表学校与地方政府业务部门协调解决后勤有关事宜。编制、实施基本建设(含后勤设施维修)计划,筹划基建投资和申报审批手续;负责基建工程实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委托招投标选择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对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会同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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