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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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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派出所)
产业处
离退休处
工会

机构简介
离退休处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为主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加强离退休党总支部工作;落实离退休工作双重责任制,指导、协助各单位做好退休工作;为继续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协助老年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负责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离退休处工作职责
    离退休处是学校离退休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研究制订年度离退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负责传阅文件、订阅报刊、分发学习材料、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政治学习;协助组织部门加强离退休党总支建设。
    三、关心离退休人员的身体健康、协助校医院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和年度体检工作;及时组织探望和慰问生病住院、年老体弱的离退休老同志。
    四、负责办理离退休证、老年人优待证、定期召开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对离退休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同妥善解决。
    五、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有关手续,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他们的住房、工资、医疗等事宜。
    六、负责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有关离退休教职工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
    七、负责审批和安排离退休活动经费,负责安排离退休老同志公务用车、集体活动用车及离休干部看病就诊用车或自费用车。
    八、支持和协助离退协、老体协、老年大学、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开展各项活动。鼓励离退休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教学、科研、经济及公益活动。
    九、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协同各院、系、处建立离退休管理服务小组及离退协、老体协分会,落实《华侨大学离退休工作责任制》,加强联系、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离退休人员相关证件办理规定:
    一、离休证办理
    办理离休证时需交本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如遗失补办应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见报后再将报刊及2寸照片交处办公室,由处办公室登记、造册报省老干部局省直处统一办理。时间约2个月。
    二、退休证办理
    办理退休证时需交本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如遗失补办应先到原工作单位开具遗失证明后同2寸照片一起交处办公室。处办公室一般在每月上旬登记、造册、编号集中到校长办公室加盖钢印、校印。内部退休人员暂时不能办理退休证。
    三、离休干部、5.12干部、厅级退休干部优待证办理
    办理优待证时需交本人1寸免冠照片一张;如遗失补办应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见报后再将报刊及1寸照片交处办公室,由处办公室集中定期到泉州市老干部局办理,时间大约2个月。
    四、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时需交1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每月一次到泉州市老龄委办理,如遗失原则上应登报申明作废方可补办。家属不论男女按规定年满60周岁方可代为办理。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会议、活动等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天向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研究平衡后由处办公室按情况轻重缓急、派车申请的先后顺序统一调配。同时开具派车单通知驾驶员,驾驶员按派车单要求行驶。车辆使用时如发生冲突,离休干部优先使用。
    2、离休干部学习、开会、看病就医等属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天向处办公室提出申请(急、重病例外)。
    3、离休干部因私使用车辆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直机关离休干部用车实行包干使用的管理办法》(闽政管[85]156号)的规定执行。用车里程按往返公里数计算,每公里收取人民币0.28元。使用范围只限于泉州市区(含泉州市近郊),不跑长途。如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跑长途的需经处领导同意方可派车。但高速公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均由本人自理。申请用车时间如有冲突,公事用车或厅级离休干部(含享受)用车优先安排。
    联系电话:处长室:0595—22692611
              处办公室:0595—22693611
              老年活动中心办公室:0595—22691026
              关工委办公室:0595—22691611
              老体协办公室:0595—22691026
              老年活动中心值班室:0595—22691745
              东区老年活动室:0595—22693604
    电子信箱:ltc@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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