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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卫处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并组织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各单位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掌握各类信息、动态,及时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调解和处理学校内部的民事纠纷,查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4.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经常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管理、配置、维护全校消防设施,建立义务消防队,协助消防部门组织扑救火灾,查处火灾事故。
    5.加强对校卫队(物业保安)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门卫管理、校园治安巡逻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作用。
    6.负责教职工及家属和学生常住户口管理及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交通管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
    8.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和重大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校园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校党委610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10.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震减灾教育及防盗、防骗、防传销教育。
    11.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0595-22690110/22692110(泉州校区)
                        0592-6160110/6161689(厦门校区)
    电子邮箱:bwc@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