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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善裕

珍藏54年的服务证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庄善裕把梁披云先生为他题写的这幅字画挂在客厅显眼的位置,并将其视为一生的信条。

庄善裕今年75岁,当代民商法学家,是泉州年纪最大的律师。如今虽已退休,他仍在华侨大学带研究生,开班授课,并坚持站着讲课。平日,他还在忙于法律事务,时常还要为求助者提供法律帮助。

在第11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时,庄善裕接受早报记者专访,回忆一辈子与法律打交道的点点滴滴,他盛赞泉州各级领导对法制宣传的重视。他勉励律师同行,要忠于法律,要追求专业,为社会经济建设作贡献。

□记者 林加华

黄墩良  文/图

申请就可当律师 “律师证”珍藏54年

冬日暖阳渗进客厅。坐在椅子上,庄善裕神采奕奕,58载与法同行的日子,从一本泛黄的“律师证”说起。

1953年,时年17岁的庄善裕,来到上海的华东政法学院就读。从此,他与法如影随形,无法割舍。三年后,成绩优异的他留校当助教,教授刑事诉讼知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彼时还没有司法考试的称呼,按照当时规定,法学老师可以申请去当兼职律师。1956年,庄善裕申请当了律师。1957年1月,上海律师协会筹备会向他颁发了服务证,等同于现在的律师执业证。“当时,代理的大部分都是刑事案件。”庄善裕说,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颁布,也规定了刑事罪犯辩护制度,律师辩护制度就要跟上,“当时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案件,很是新鲜。”

代理泉州首起公开审理案 受虐小伙杀继母被判10年

1978年,春回大地。庄善裕回到泉州,到华侨大学任教,当时律师制度还没有恢复。1978年底,律师制度恢复;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颁布(1980年元旦起实施),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但是律师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如何辩护,这在当时的泉州没有先例。1980年10月,晋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就组织了一场刑事案件审判作为示范,这是泉州地区第一个有公开审理的辩护人的刑事案件。法院发通知给庄善裕,让他为被告人傅某做辩护。

傅某因遭到继母的虐待,用菜刀将她杀死后投案自首。该案轰动一时,社会极目关注。“接案时,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庄善裕不敢怠慢,几次会见被告人,走访街坊邻居,掌握了傅某被继母虐待的证据。

因是示范案例,全市基层法院均派出法官旁听。庄善裕从傅某投案自首、被继母虐待才会行凶等方面为傅某杀人的行为进行辩护,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法院遂判傅某有期徒刑10年。

几十年过去了,说起这个案件,庄善裕还是历历在目,“只有健全的法律,才能充分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律师主接刑案 身份须律协发文确认

1980年前后,整个泉州市只有十来个律师,主要就是华侨大学的法学教师,以及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一些老律师,如曾明律师。对于律师职业,这些年轻的律师也充满着期待和热忱,下班后,就经常在泉州市法律顾问处一间小办公室,讨论案件,常常错过了吃饭的时间。

社会上对律师制度没有太大的认识,律师代理的主要是刑事案件。去法院办案时,省律协筹委会还特意发文通知法院,确认这些律师的身份。

庄善裕还记得,当时一个刑事案件收费10多元。

寄语律师忠于法律 专业水平重于名气

2000年,退居二线的庄善裕受聘澳门任教,8年半后再回家乡。其间,还得时常赶回泉州,继续给华大的研究生上课。

法律不断地变化,特别是新的司法解释层出不穷。作为一个老法律人,庄善裕也一直在学习,家里最多的就是法律书籍,订阅的报纸就有6份。

庄善裕认为,作为律师,最主要的是忠于法律,不能有其他的目的,专业水平比名气更重要。法律对律师的要求是很严格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按照事实,要照顾国家、社会、当事人三方的利益,才能受到群众的拥戴。一些律师中,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受贿等情况也存在,这对律师行业有着极大的损伤。

    原文链接:http://szb.qzwb.com/dnzb/html/2011-12/04/content_3426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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