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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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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2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应邀出席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开幕式并发表致辞,这是中国外长首次出席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充分体现了中国和伊斯兰世界加强交流合作的真诚愿望。

“你们有你们的信仰,我也有我的信仰”“全人类都是一个民族”(《古兰经》2∶213)。面对动荡变革的世界,本届外长会聚焦“结伴实现团结、公正、发展”主题,反映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共同心声,这与中国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目标契合。王毅在致辞中提到: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文明同伊斯兰文明都是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古老文明。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和谐与共,是人类友好相处、文明互鉴的历史典范。儒家文化重视“天人合一”,伊斯兰文化信仰“天主合一”,两种文化都超脱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呈现了尊重多元、求同存异、和谐共存的东方智慧,都倡导宽容、中庸、多元、合作、和平,反对对抗、极端、分裂、暴力的理念,有着相似相通的思想基础。

2014年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演讲中指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伊斯兰文明伴随着丝绸之路进入中国,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了,在明朝时期(1368-1644)达到鼎盛。明清时期,以王岱舆(1584-1670年)、刘智(1655-1745年)、马德新(1794-1874年)、马注(1640-1711年)为代表杰出的中国穆斯林学者开展了“以儒诠经”(指《古兰经》)运动,他们选择阿拉伯文和波斯文伊斯兰教典籍中与中国儒、释、道相契合的内容,阐明了“天方之经大同孔孟之旨”,撰写的《正教真诊》《清真大学》《天方性理》《四典要会》《大化总归》等释经名著,成为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的重要文献,推动了伊斯兰文明在中国穆斯林社会的传播和发展,使得伊斯兰文明在儒家文明的融合互鉴中增添了新的生命力。

通过研究中国传统思想及阿拉伯伊斯兰教义学说,中国穆斯林学者们发现了两种文化的互通之处。刘智在《天方性理》中写到:“虽载在天方之书,而不异于儒者之典,遵习天方之礼,即犹遵习先圣先王之教也。圣人之教,东西同,今古一。”总的来说,伊斯兰教义和儒家文化在本源、路径和人文三个方面是一致相通的:

人生第一要务

(一)本源上,伊斯兰教的“真主”和儒家的“天”是属性同一的。

伊斯兰教义和儒家文化都重视天道的思想。《古兰经》中,“真主”安拉具有第一的、最终的、独一的、全能的等属性的神。伊斯兰教义以人与真主的关系为核心,强调人履行对真主的职责为人生第一要务。伊斯兰的天道思想不仅体现对真主安拉的信仰,还体现在人对现实生命和后世生活的关注。在末日,人将接受真主的审判,生前行善可得真主奖赏,永享天堂福乐;生前作恶将受到真主惩罚,遭受火狱之苦。而儒家的天道,包含两种相近的含义,一是上帝(天神),《诗经》曰“小心翼翼,昭事上帝”,孔子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孟子曰“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二是天命(不可抗拒的外在力量,人类价值的最高源头)。孔子曰“均在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儒家主流派不否定宗教,而把发挥宗教的社会功能和情感功能作为圣人教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圣人以神道设教”,中国很多朝代国家官方的宗教活动都有祭天活动。马德新道“清真所尊奉者,造化天地、养育万物、纲维理数、掌握人神之真宰也。儒门称之为天,是天下万世所公共者也。其所持守者,顺天、事天、敬天、畏天,亦千古万国所当行之公礼也。”可见,儒教之“天”与伊斯兰教中的“真主”的属性一致的。

对待他人理论一致

(二)路径上,伊斯兰教的“五功”和儒家的“五常”是殊途共归的。

伊斯兰教规定“五功”(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是穆斯林的神圣义务,是穆斯林修天道—信仰安拉的必行路径。而中国儒家传统思想“五常”或“五典”(仁、义、礼、智、信)是个人处理社会关系(夫妇、君臣、父子、兄弟、朋友)的人伦准则,是修人道的依据。王岱舆认为伊斯兰教的“五功”与儒家文化提倡的“五常”是对应的,《正教真诠》他写到:“五常之一日念,感念真主之恩,人就有了仁心; 五常之二日施,施的举动可以称为义; 五常之三日拜,拜真主,拜君亲,可谓知礼; 五常之四日戒持,懂得并遵行戒持乃为上智; 五常之末曰聚,这是穆斯林与主的约定,全约之谓信。”刘智在《天方典理》中说道“圣教立五功以尽天道,立五典以尽人道者,天道人道原相表里,而非二也。”马德新认为伊斯兰教五功是内则修己的“人情中之天理”;而五常是外尽人伦的“天理中之人情”,伊斯兰教义和儒家均注重天道与人道的融合,以真知知己、心正意诚为归真需要,以克己复礼、家齐国治为体道之要。

(三)人文上,伊斯兰和儒家文化均强调仁爱、和谐、公正、尊重。

伊斯兰教义和儒家思想都包含着浓厚的人文关怀。两者均强调仁爱:伊斯兰认为爱源自真主,爱的最高层次是爱真主,通过无己达到至爱。儒家认为爱发自心性,爱有亲疏,推己及人,由近及远爱家人、爱朋友到爱他人、爱万物。两者均重视以和为贵:儒家认为“小不忍则乱大谋”,伊斯兰强调“宽容”“坚忍”;儒家主张“中庸之道”,认为“过犹不及”,伊斯兰主张“正路”,反对“过分”,均重视营造人与天、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两者均倡导公平正义:伊斯兰坚持“秉公作证”,杜绝“顺从私欲”,儒家秉承“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人主不公,人臣不忠”。伊斯兰提倡尊重、谦让、爱护他人,反对自大、歧视、讽刺、诽谤、嫉妒等不良行为,这与儒家修行“四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对待他人的理论是一致的。可见,强烈的人道主义思想是千百年来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相互认同、平等互动,合作共赢的思想基础。

中国伊斯兰学者的“以儒诠经”运动,推进了伊斯兰文明和儒家文明的互通互鉴,开启了两种文明的平等对话,为构建中国-伊斯兰国家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理论层面的坚实基础。而在实践层面,历史上一位伟大的穆斯林学者、原民国期间驻马来亚总领事马天英先生,他用辉煌的一生谱写了中伊友谊之光。他访问过马来西亚大小市镇90余座,演讲300多次,创办《回教之光》,致力于华巫关系改善,他对华人社会宣传华巫亲善,阐述伊斯兰教义和儒家文化的精神实质是中庸和平之道,强调华巫和睦对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为中国穆斯林和世界穆斯林的交往,为马来西亚的民族团结做出了重大贡献。

正是因为过去千百年来,中伊双方积累的文明互通互鉴的理论探索和和谐共处的实践经验,我们坚信,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站在中国与伊斯兰关系的新起点上,构建中国-伊斯兰国家命运共同体将可期可行,为人类历史带来新的篇章!

(作者:华侨大学马来西亚研究中心 叶荔辉 钟大荣)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press.com.my/?p=3046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