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系到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校事业的健康发展。30日上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梁江处长应邀来校作题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的讲座,就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背景、核心制度以及发展方向三个方面与华大管理干部进行交流。
讲座在泉州校区陈嘉庚纪念堂四楼科学厅举行。校党委书记关一凡主持讲座,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人事联络员,组织部、人事处全体干部以及部分师生听取讲座。
“改革不是简单的减编制,甩财政包袱,从长远来讲还是发展和增加的问题,主要任务是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完善机制。”梁江认为,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不是“减员增效”,而是通过转换机制,最终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他指出,以往历次改革都以单位是否具有市场生存能力作为转企的标志,存在一些弊端。本次改革不是简单以创收能力作为转企的标志,而是以社会功能定位作为是否转企的标志,视其是否以从事经营为主要活动。
据梁江介绍,除了人事制度,此次改革涉及到养老保险、编制改革、机构分类、财政投入、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等等方面。其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意味着国家承诺,必须保证改革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水平不降低。财政拨付体系的方向是由养人逐步向办事转变,即养事不养人,国家不按职工数量,而按单位承担的任务量拨款。编制制度改革方面,华侨大学将来要走向“公益2类单位”的“备案管理”模式。国家将出台新的行业编制标准,编制规模的随意性会大大降低,同时也会大大降低权力的寻租空间。据粱江分析,国家对华侨大学的目前编制管理落后于事业发展的需要。
梁江指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制度是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岗位管理制度则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他强调,聘用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其是一种不完全对等的契约形式。虽然聘用制度将树立以合同为劳动关系根本法律依据的准则,但事业单位并不享有完全的人事自主权,在部分条款的设置上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他同时强调,岗位管理制度意味着在因事设岗、人岗相适、按岗管理等原则下,事业单位设置与其承担社会任务相适应的岗位数,职工拥有的资格将与岗位分离,配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均衡优化配置。
梁江最后认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一是强化法治。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以后,要改变以往粗放式管理的模式,走精细化管理之路。同时,加强民主管理,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确保职工在事业单位中的主人翁地位;二是强化公益。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的考核方式既要防止行政认可、也要避免完全量化考核,事业单位应该探索以服务对象认可为基础的考核办法。三是强化维权。要完善仲裁和申诉两条职工利益诉求途径,提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据了解,梁江处长长期在人社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参与了国家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任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调研和重大文件起草等工作,在国家人事制度改革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