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医疗互助的补充作用,帮助罹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学校将在本校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项目制职工、离退休人员中开展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并设立医疗互助金。医疗互助金由学校医疗互助会委托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作为代理机构管理,专款专用,账务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14日下午,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朱琦环在泉州校区主持召开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工作会议。朱琦环表示,学校高度重视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项目的实施,已将其列入2013年我校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她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华侨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保证医疗互助活动的覆盖面;强化责任意识,在既定的时间内,切实组织好本单位的教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

    为加强对医疗互助活动的管理,学校制定了《华侨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在调研省内外高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教育工会、人事处、财务处、校医院等相关部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几经修改,并在我校六届三次“双代会”上征求意见,最后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日前已正式发布并印发全校教职工。会上,校教育工会副主席马丽芳就该办法做了说明,校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张旭对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具体操作提出要求。

    会议在楠芬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举行。校教育工会副主席,机关及后勤工会主席、三级分工会主席,泉州校区各学院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医院,委托方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负责人等60余人与会。 

    与会者并就《华侨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及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具体实施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校教育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委托方代表一一给予了解答。教育工会负责人同时希望,各级工会要在5月31日前做好教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网上、纸质填报确认及名单汇总报送工作,在6月初将这项为民办实事的创新项目做起来。

    学校还将于17日下午在厦门校区召开第二场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