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局双方签订《科技和人才合作协议书》
3月12日下午,华侨大学与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双向开放、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建立校局合作关系,加强“产、学、研”合作,在资源共享、科研合作、成果推广、人才交流、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
协议签署仪式在厦门校区王源兴国际会议中心103室举行,华侨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兼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李钟慎与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庄冰心分别代表校局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华侨大学校长助理张云波、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叶华生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张云波在致辞中对双方合作寄予了高度期望。他表示,双方将不断深入合作,致力于服务海西建设和泉州经济发展。
叶华生强调校局合作要围绕大局落到实处,注重合作成效,通过双方合作,优势互补,互相借力,逐渐形成多方合力和取得成效。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财科技科等部门负责人,华侨大学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教师、学生代表,共计100多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华侨大学校长助理张云波致辞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叶华生致辞

签约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