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起,我校将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方案。在向各学院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确定将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350元、250元、150元三等的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300元和25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并确保平均资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00元以上。
教育部、财政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3000元。我校据此出台新的国家助学金发放方案。
据了解,我校已于12月中旬将201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追加部分进行了一次性发放。本学期内,将按照新方案进行2011年1月份国家助学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