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 年)》精神,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从 2010 年秋季学期起,财政部、教育部决定上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平均资助标准由每年生均 2000 元上调至 3000 元。为此,中央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 13.18 亿元,惠及 430 多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近期,我校将认真落实该资助政策,根据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下达的国家助学金追加总金额,进行国家助学金二次发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生活费。
据悉,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现有生均标准为 2200 元/年,分 10 个月进行发放。 2010 年 1 月份至今,我校已完成老生的资助评审工作,共有 2658 名老生获得国家助学金,总金额 547.585 万元,占老生总人数 16.64% ; 2010 级新生正在评审中,预计受资助的新生约 125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