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我校在李克砌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申报第二届“泉州市杰出人才奖”和“泉州市优秀人才”的人选进行评审,校长丘进和党委书记李冀闽出席会议,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成员与会。

    会上,人事处处长王秀勇介绍了泉州市本次评选活动的奖项、条件以及奖励措施,副处长黄青山对新修订的评选办法和各申报人选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与会人员对申报人选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在充分讨论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决定推荐18人参评“杰出人才”,17人参评“优秀人才”,人事处将在整理好推荐材料后于近日报送泉州市委组织部。

    据悉,泉州市拟在今年表彰“泉州市杰出人才奖”和“泉州市杰出人才提名奖”10名,对“杰出人才奖”获得者每人奖励50万元,“杰出人才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奖励5万元;拟选拔“泉州市优秀人才”100名左右,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费800元,并组织健康体检和外出学术休假等。同时,泉州市将通过大会表彰、媒体宣传等方式,给予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