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境外办学工作协调会议 8 日上午在李克砌纪念楼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如何解决港澳办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校境外办学质量,扩大办学规模和学校的学术声誉进行了深入探讨。
校领导丘进、吴季怀、张禹东出席会议,校办、宣传部、研究生处、招生处、外事处、财务处、成教学院负责人,及相关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港澳办事处负责人、相关学院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党委副书记朱琦环主持会议,并就境外培养港澳学生的调研情况作了汇报,详细介绍在港澳办学中,成人教育工作(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境外办学的学费收入分配等情况。同时提出了理顺机制,强化管理;业务归口,过程监管,加强对外派教师和教学质量的管理;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提高认识,占有海外教育市场,涵养境外办学资源,提升我校在外学术声誉;加强博士生培养工作等方面的解决思路。
法学院代表翁文旋副院长、教师代表工商管理学院张向前、澳门联络处主任杨建云、香港办事处副主任孙辉轩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介绍了在港澳办学中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丘进校长在总结中强调,以港澳为基础、以澳门为重心的对外办学是我校重要的办学特色,也是我校对外办学、大华文教育的重要方面。怎样定位、怎样办学、怎样发扬优势、如何科学、长期、可持续地发展我校对外办学,是学校迫不及待需要解决的问题。他希望相关部门和学院要统筹全局,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在境外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招生专业、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教师素质等;要重视大华文教育的办学理念,讲政治,认真负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境外办学工作的每个细节,并通过做好港澳地区的办学,逐渐扩大华侨大学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学校将成立港澳办学工作协调小组,由丘进校长任组长,朱琦环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的领导组成,协调小组负责监督、批评、查处工作,切实重视、加强境外办学工作,具体办学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与会者审议了“华侨大学关于加强港澳办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华侨大学港澳兼读制研究生教育管理细则”和“华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港澳合作办学管理规定”两个附件,经进一步修改后将付诸实施。学校每年定期召开境外办学工作会议,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办学水平。

校长丘进作总结讲话

党委副书记朱琦环汇报境外培养港澳学生的调研情况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