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守营
随着时代的变迁,海外华侨华人及其子女在住在国结婚成家,渐渐融入当地社会,其中相当一部分老华侨华人的观念也逐渐由“叶落归根”变为“落地生根”。而愈来愈多的新华侨华人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他们不拘囿于国籍,采取了跨国生存和发展的生活方式。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他们或回中国创业,或留在住在国,或移民到其他国家发展。近日,由国务院侨办与华侨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华侨华人蓝皮书》首发式”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研讨了海内外华侨华人的现状和发展,华侨华人对中国和平发展的积极贡献等,剖析了华侨华人对中国和平发展的积极贡献等新侨情,并正式发布了首部华侨华人蓝皮书《华侨华人研究报告(2011)》。
“两栖创业”成为新模式
蓝皮书认为,无论他们做出哪种选择,都会有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播和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样,华裔新生代的特点也决定了这一群体是一个发展意识较强的群体,他们在积极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在住在国发展事业的同时,不少还选择向外发展,尤其是回祖籍国发展。
同时,蓝皮书还指出,未来海外华侨华人回祖(籍)国创业的高峰期正在形成,“两栖创业”成为回祖(籍)国发展的新模式。
2005年以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与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合作,相继举办了“华商企业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会”、“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洽谈会”、“海外华侨华人高新科技洽谈会”等多项大型活动,累计邀请了几千名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携带1000多项高新技术项目与国内企业开展项目对接,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06年至今,海外华侨华人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上海,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沪投资的企业约占上海市外资企业总数的50%,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在沪创办企业已超过3500家,留学人员企业正以“日增一家”的速度增长,并且大部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未来20年我国所实施的自主创新战略,将为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参与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用武之地,有利于更快形成华侨华人回祖(籍)国创业发展的高峰期。
蓝皮书指出,未来海外华裔新生代回祖籍国发展势头正在增强。海外华裔新生代回祖籍国成功创业的事例,虽然目前比新华侨华人少,但随着那些回祖(籍)国成功投资或创业的老华侨华人年老体弱,愈来愈多的海外华裔新生代已经或者将被推上企业领导岗位,他们回祖(籍)国发展正呈现出良好的势头。
近年来到我国进行短期中国经济研修,正日益受到海外华裔新生代企业家青睐。由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海外交流协会主办,广东省侨务办公室和暨南大学承办的“华裔新生代企业家研修班”已经举办了多期,研修班学员分别来自印尼、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美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波兰、比利时、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接受培训的学员接达几百名,他们大多是海外知名华商、侨领的子女,是一批有一定经济实力、有意与中国开展经贸合作的华裔新生代企业家。相信今后将会有愈来愈多的华裔新生代回到祖(籍)国投资或创业,参与祖(籍)国的各种经济、科技和文化交流活动。
海外华商投资及贸易对中国大陆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溢出效应
港台及海外华商在我国利用国外(境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方面起到了先导、示范、联动的作用,对我国商品出口和国际销售网络的形成起到了带动和网络联结的作用,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起到了引导和中介的作用,这些作用通过产业的区域聚集与扩散及技术、管理、观念的溢出效应,在中国大陆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形成了一大批民营企业,推进我国民营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港澳台和海外重点侨区是中国大陆引进外资的主要来源地。在中国大陆全部外商直接投资中,1998~2003年累积有88.6%(累计投资总额2476.3亿美元)来自港澳台及20个海外重点侨区(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匈牙利、罗马尼亚、波兰、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委内瑞拉、南非、阿联酋),2004~2009年累计有84.3%(累计3718.3亿美元)来自这些国家或地区,值得注意的是,东盟新成员国、阿联酋、南非、俄罗斯和东欧、拉美等新兴侨区或新华商聚集区对华直接投资增长尤其迅速。
港澳台和海外重点侨区是中国大陆出口商品的主要输出地。海外华商对华直接投资和改革开放之后出国经商的大陆新华商建立的全球营销网络是我国商品出口的两股重要推动力量。港澳台和20个海外重点侨区占1998~2003年中国大陆累计出口的81.5%,2004~2009年尽管比重下降到75.4%,但新华商聚集区的出口增长明显高于我国出口的总体增长,明显高于对港澳台与其他地区或国家的出口增长。
香港和海外重点侨区是中国大陆境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到2009年末为止,境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约79%投向香港(66.95%)和20个海外重点侨区(12.28%),从2004年到2009年,境内企业对海外20个重点侨区的直接投资增长倍数远超出总体增长倍数(6.4倍),其中,增长较大的侨区是东盟国家(15.3倍)、俄罗斯(35倍)、加拿大(35.2倍)、澳大利亚(13.1倍)、阿联酋(13.1倍)。
港澳台及海外华商投资和贸易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根据2000~2008年206家入选国务院侨办“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的核心业务分布统计,传统工业品制造占明星侨资企业总数的24.3%,消费品制造占21.8%,房地产与建筑占17%,高新技术产业与机电制造占21%。
港澳台及海外华商的投资和贸易促进了中国大陆侨乡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兴起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闽粤浙三个传统侨乡省份占2008年度大陆前300家民营高科技企业的32%,占福布斯2010年度大陆前400名富豪人数的37.8%和财富的40.1%,占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36%,浙江和福建的私营企业占中国大陆对外直接投资私营企业总数的70%以上。
总之,港台及海外华商通过直接投资及其所带来的对外经贸关系扩大、区域经济聚集和扩散、产业结构升级、民营经济兴起,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正在或即将对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转变产生重要影响。
需要进一步发挥海外华商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
在引进海外华商投资的政策导向上,存在的主要误区有:重视老华商和大华商的作用而忽视新华商在开拓国际市场和建立销售网络方面的独特作用;强调华商在我国引进外资和对外贸易中的直接作用,低估华商投资和贸易活动对我国产业、区域和民营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连锁效应;重视华商网络的资本运作(筹资、投资和并购)功能而忽视华商网络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重视华商网络的作用而忽视华商网络与其他企业网络之间的链接功能。结果是导致在招商引资政策导向上只求数量,对招商引资项目在技术创新与扩散、经营资源配置与互补、产业和区域经济溢出效应等方面的无形和长远影响缺乏考虑。
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发挥港台及海外华商的作用,需要走出上述政策导向的误区,并着重采取如下相关对策:一是进一步为华商、外商与大陆本土民营企业之间搭建相互沟通和合作平台,以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为中心进行联合推介和引进,聚集相关各方的优势资源,以带动海内外大中小企业之间的联动和合作,提高投资项目的后续溢出效应。二是设立服务于新华商海外投资经营的行业或专业协会,协调海外贸易批发和零售网点的区域合理布局,为新华商在海外的投资发展提供信息与法律咨询、政策和技术支持,以利于大批中小规模的海外新华商尽快实现经营转型和通过股份合作走上规模经营和联合经营,提高中国出口商品的品牌竞争力,避免相互杀价竞争,进而培育一批在海外推销中国新兴产业产品和从事技术、服务贸易的新华商的成长。三是为了更快地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既要寻求港澳和东南亚华商的资金优势、北美华人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台湾华商的技术应用和制造工艺优势与中国大陆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本土优势相结合的联合优势,也要寻求华商与非华商之间的联合优势,将华商之间的联合优势转化为华商与非华商之间的联合优势。
原文链接:http://www.ceh.com.cn/ceh/cjxx/2011/8/18/857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