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人事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意见指出,我省高校今年将首次招收2万名应届毕业生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其中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各1万人。获得“双学位”的毕业生,可享受未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工资待遇;取得“双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享受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据悉,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为缓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压力。这也是我省首次试行接纳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返校接受继续教育。

凡愿意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的毕业生,只要是符合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均可向本人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并免试入学,但本科高校和公办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不得跨校修读。厦大、华大和设区市政府举办的高校,原则上按照安排的分配数接收毕业生。

毕业生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学习期限一般为两年,修读医学类专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毕业生完成学业后,由所在高校颁发“××学校第二学位证书”和“××学校第二专业证书”,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助学政策等,享受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待遇,按学分进行收费。

本科“双专业”主要为信息、石化、机械等三大工业主导产业服务的工学类专业以及应用文科类专业,特别是集成电路、软件、光电子、生物技术、环保、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双专业”主要为软件业、制造业、汽车业、电子通讯业、建筑业、物流业、护理业、旅游业、商贸业、现代农业等十大技能型紧缺人才领域的相关专业。其中,本科院校接收的“双专业”学生应达到7000人,高职高专院校接收的“双专业”学生应达到9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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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是指修读本专业取得相应学位的同时,修读另一门类学位的专业所获得的学位,试行“双学位”的专业必须是已经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本科“双专业”是指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同一门类学位跨学科的另一个本科专业。高职高专“双专业”是指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另一个高职高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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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硕士 扩招2000人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消息,今年我省将面向2009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扩招紧缺专业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共计2000人,其中厦门大学960人、福州大学700人、华侨大学240人、福建师范大学100人。工程硕士招生专业主要包括: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和软件工程。

据悉,紧缺专业硕士学费为每生每年4000元。

相关链接:http://www.fjcns.com/news/2009/2009-02-07/30668.shtml 

                http://fjrb.fjsen.com/gb/site1/rbdzb/2009-02/07/content_1543474.htm

                http://www3.xinhuanet.com/chinanews/2009-02/07/content_15631494.htm

               http://www.xmg.com.cn/news/article/qt_37079.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