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华侨大学第六届六次(专题)教代会在陈嘉庚纪念堂科学厅召开。各学院、机关部处及各职能部门的10个代表团共205名第六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与会,专题讨论并审议表决《华侨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草案)》。
大会分为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两个环节。预备会议上,代表们审议通过了大会的会议议程、表决办法以及监票、计票人名单。
正式会议期间,校长贾益民发表讲话,介绍了《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制定经过、基本思路等情况,并将《办法》草案提交大会审议通过。人事处处长王秀勇就《办法》制定过程中教职员工提出的建议及其修改情况作出说明,并回答代表们的现场提问。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38名,实到代表205名。最终经过举手表决,《华侨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草案)》以193人赞成、2人反对、10人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
据了解,我校自2013年9月签订岗位聘期任务之后,即开始起草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工作。至2014年3月,在我校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教代会部分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形成《华侨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使《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学校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两次校长办公会专题讨论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并通过党外人士季谈会、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院长工作会议等形式,对《办法》进行讲解、说明和讨论。截至本次会议前,学校共收到各类建议173条,并对《办法》进行了47处修改。
贾益民表示,全面落实岗位聘任制度,运用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建立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的考核与分配激励机制,是建设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关键。他呼吁大家领会《办法》的精神,坚持走高水平发展的道路,潜心研究,认真工作。他要求各单位在进行二次分配时避免平均主义、避免重复分配,不唯资历、不唯职务、突出业绩、突出贡献,充分发挥《办法》的激励作用。

贾益民讲话

代表审议文件

代表举手表决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