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规范设备类固定资产和采购工作工作,帮助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提高业务水平,12月20日至21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别在泉州、厦门两校区举办设备资产管理暨政府采购工作培训活动。
会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何哲青就近期国侨办新颁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设备管理科负责人主要讲解了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工作流程和多校区网络版设备管理系统的简要操作指南,采购中心负责人重点说明了新出台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我校的物资采购方式、申购、报销等流程。
与会的人员还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互动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统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今年以来先后在两校区组织了8场各类培训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继续不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帮助一线业务人员提高对政策、程序、管理系统的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