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校医院在玉峰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剂科、设备科及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金习文主持。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贯彻施行《办法》的重要意义,精心抓好学习和培训工作,认真抓好宣传工作,积极推进贯彻实施。

    《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于2010年11月3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