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校厦门校区教职工住房问题,经我校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努力,5月28日我校与厦门市住宅建设办公室签订了《华侨大学省部属公务人员保障性商品房办理协议》,根据该协议,滨水一里 1 号楼将增加作为我校教职工周转房,滨水一里 19 、 27 号楼(即原 4 、 3 号楼)可作为保障性商品房向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销售。
该协议的签订不仅为解决“车轮办学”提供了有力的住房保障,也为急需住房的教师提供了选择,随着更多的教职工迁入厦门校区,泉州校区周转房也会腾退出更多的房源,缓解泉州校区的住房压力。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厦门市委、市政府为破解“住房难”问题、构建和谐厦门所采取的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厦门市政府支持下,去年 9 月份我校取得滨水小区第一期共 414 套周转房的使用权,根据今天签订的协议,我校将取得滨水小区第二期的 325 套周转房使用权,届时单身教职工将可以租住一房型套房。经学校与厦门市政府协商,决定将滨水一里19 , 27 号楼 119 套分期出售,近期将会出台滨水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销售方案,原住在 19 号楼的住户将根据自愿原则进行搬迁,搬迁方案将于近期出台。
根据厦门市有关政策, 申请人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厦门市户籍、无房户、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不含住房货币化补贴)。
学校后勤部门目前正在积极筹备接房后的各项工作,对新增周转房进行逐户验收排查,提出整改方案,并做好房间编号标识、窗帘轨道安装及安防工程等入住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