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2 日上午,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就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提出要求。校党委书记李冀闽主持会议,校党委常委、校领导班子成员、校长助理以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监察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集体学习。

       会议全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传达了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召开的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精神。会议认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监督之下。建立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个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根据我校实际,对全校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领导带头、集中研讨、广泛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认真领会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确保“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三是要联系实际,对照四项监督制度,修订完善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结合实际,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真正形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源头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与会同志表示,一定按照常委会要求,认真学习掌握党的干部监督工作新要求,并督促分管、联系部门负责同志加强学习理解,共同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