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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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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20184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作了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杜洋) 

2019124日,福建省侨联和福州市侨联联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市鼓东街道庆城社区开展侨法宣传活动。(余雪林)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的30年,也是中国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30年。在这30年间,国内归侨侨眷与海外华侨也在学习“侨法”、运用“侨法”的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作为这部侨务法的起草者之一、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毛起雄日前表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诞生代表着中国依法护侨的决心,使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侨务工作更好地走上依法办事的轨道。

  侨务立法迈出关键一步

  经过4年多的反复研讨、修改,八易其稿,19909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这是中国第一部以归侨侨眷为保护对象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在海内外侨界中引起了巨大反响。

  毛起雄曾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工作了近30年,他用自己的视角见证了侨务法治建设的进展,“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中,有50多部与侨务工作关系密切。”

  毛起雄感到欣喜的是,国家对于侨务法治建设越来越重视。他提到,201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202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都与侨务工作关系十分密切。

  华侨大学教授、侨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张国安介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对侨务法治建设愈加重视。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叶飞提出要把侨务立法工作作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工作重点。1986年,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成立“研究侨务立法工作小组”,自此开启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立法的进程。

  毛起雄介绍,为加快侨务立法进程,19904月,叶飞主持召开华侨委会议,“研究认为,应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和侨情特点实际出发,本着先易后难,先国内后国外的原则进行侨务立法,即先制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今后待条件成熟时再制定保护华侨权益的法律。”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相关专家曾到福建福州、莆田、泉州、厦门,广东广州、潮汕、江门,浙江杭州、宁波、温州、丽水等沿海侨乡征求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严格来说专家组用了5个多月的时间,就使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颁布实施。”毛起雄说。

  2000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相关内容,如投资兴业、慈善捐赠等。20098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行修订。

  “法律的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权益的关心和爱护,也使得侨务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轨道。”张国安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了《宪法》中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精神,也体现了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对归侨侨眷实行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16字方针。

  侨胞权益保护需求不断变化

  龙行天下,四海为家。当前华侨华人数量已超过6000万,归侨侨眷数量超过3000万。广大侨胞们在中国革命、建设、发展各个阶段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毛起雄认为,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当前中国侨情的最大特点。

  30年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深化,海外华侨、归侨侨眷数量增多,其对自身权益的诉求也日趋多元。中国侨联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蔺轩介绍,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这一时期回来的华侨(老侨)涉及工人、农民、学生等,他们的主要困扰在于养老医疗保障、华侨私房落实、劳动就业、投资纠纷等方面。改革开放之后,出国学习的公派和自费留学生越来越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华侨(新侨)回国创业和投资,他们有知识、有眼界、有地位、有影响力,他们的需求涉及子女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创业扶持等方面。“这其中的权益保护问题有重叠也有变化。”

  “如果说30年前,我们侨务立法时考虑较多的是对归侨侨眷给予适当照顾的问题,现在应更多从法律角度思考对华侨回国居住、学习、创业发展的权益保护问题,侨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引领问题。” 毛起雄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不少国家的侨胞受到歧视和打击。“虽然海外侨胞有反歧视的勇敢发声和实际行动,我们则应加强研究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问题。”

  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正在推进

  随着海外华侨回国工作、生活、求学等需求日益增强,为保障华侨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在国家层面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呼声未停止过。资料显示,1983年以来的历届全国人大、政协会议上,针对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议案、建议屡见不鲜。

  201510月,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此后,福建、湖北、上海、浙江、海南等地相继颁布条例。在国家层面尚未就华侨权益保护进行立法的情况下,省级地方性法规弥补了华侨权益保障方面的缺失。

  目前,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已列入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是中国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就其中若干重要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至7月开展专题调研。参加调研的有包括华侨委员会在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8个专门委员会、1个工作委员会。提请审议的报告,对专题调研进行了情况总结。

  华侨委员会对“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力国家发展战略”开展调研,认为涉侨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细化,华侨在海外及回国期间的权益保护、侨胞回国创新创业问题不容忽视。建议把握新时代侨务工作新使命,切实加强侨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有力助推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始终坚持为侨服务,为侨胞侨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有效开展交流互鉴,积极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强化涉侨工作合力,努力形成大侨务工作格局。

  (综合自人民网、中国新闻网、中国侨网、华舆等)

    原文链接:http://www.cnepaper.com/fjqb/html/2020-09/11/content_8190_123693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