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下午,著名财税学家,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教授做客“华大讲堂”,解读“收入分配与财税改革”。高培勇教授从当前的经济形势入手,为听众们分析了一些收入分配机制改革的走向。
□早报记者 郭华萍 文/图
“后危机”阶段将延续5年
“后危机不等于危机后,大家要注意这个不同。”一开场,高培勇就强调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严峻性,而且后危机阶段将延续5年甚至更长时间。
他认为,造成当前社会经济危机的主导因素基本没被根除,而各国在危机中采取的非常规救助措施的副作用正在显现——比如当初为了救市而注入市场的资金,流动性正在释放出来。由于根源未除,这个时代无论显现出通货膨胀或者经济停滞的经济形势,一旦和收入分配差距相碰撞,都将造成社会动荡。
在这样的判断前提下,高培勇认为,当前收入分配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是:一方面,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社会各界也普遍重视,但是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差距非但没有被缩小,反而一天天地拉大,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面前面临前所未有的难题。
“最亟待解决的是重建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他说,收入分配矛盾在诸种社会矛盾中位居榜首,并突出表现为民生问题,包括公共服务和基本民生需求,所以在今后的改革方向中,总是需要解决。
调节收入分配须增加直接税
高培勇分析了“十二五”中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几个方向后称:一是增加直接税比重。目前中国的税收当中70%以上都是间接税。“只有直接税才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而且应该放在完全意义的直接税上。”他分析说,直接税的增加要以间接税的减少为前提,也就是要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中的份额,它是一个此增彼减的调整过程。
二是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节收入不能只调节单项的,而要调节综合的,即把所有的收入加总求和。也正是因为这样,2000年中国就制定过一个目标,就是走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道路。”他说,这项改革目前没有实施,但始终是一个方向。
三是中国要有财产税。在财产税中,备受大家关注的是物业税,但高培勇认为,从财产税到物业税,改革的脚步并非越来越近,而有着重重阻碍。“其实物业税就是房产税的另一种说法,但8年过去了,大家仍然没有看到中国物业税的雏形。”难在哪里?一是出于利益格局,有房产的人都不愿意被征房产税。第二个障碍是税收的征管机制。
不过,高培勇说,从今年1月28日开始,重庆、上海两地已经试点物业税征收。“对增量房征收物业税,绕开了既得利益群。”他分析道,“除非你的房子不需要进行房产证变更,否则就产生物业税。”有了这两个地方的试点,接下来这个税种会在实践中慢慢得到完善,并且普及到各地。
另外,他还提到了个税改革的其他几个走向,如税收与价格关联度要降低,税收征管机制要变革,推进城镇化,要超越二元体制等等。
本次报告会是“华大讲堂”开办以来的第23讲。“华大讲堂”今年上半年举办5讲,先后邀请了叶国华、陆学艺、蔡昉、房宁、王国刚等知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模式、社会管理、就业政策、社会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热点进行专题演讲。
人物名片
高培勇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委员会经济学部执行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主要研究专长为财税理论研究、财税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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