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2月13日至2月19日,接到的涨价投诉以鞋服类商品、家用电子电器、厨房电器和服务类居多。春节期间,中国人过节的传统消费物品相对较为集中,服装等商品购买量增多,有的商家借这个机会乱涨价。

       供需变化造成节日涨价

      华侨大学企业管理系主任、财务研究中心主任陈金龙认为,有些商品或服务逢节必涨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春节期间由于有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在短期内没办法适应市场需求,供需矛盾就在价格上体现了出来,造成商品或服务短期内价格上涨。

       另外,他认为有些服务行业,例如洗车行、宾馆等行业,春节放假期间有些外地员工“归心似箭”,员工短缺造成用工成本高,春节期间消费者激增从而形成“短缺经济”,商家会把员工工资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提高服务价格,以保障自己原来的利润。

       陈金龙认为,洗车费、家政清洁费、洗头费等属于市场充分竞争的价格,早已放开由市场调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虽不再强制规定价格涨价上限,但仍需加强节日市场的监管,防止乱涨价。但对于明确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比如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汽车、火车、飞机票价格等,经营者如果恶意抬价,价格离谱的,则需要有关部门采取干预措施。

      价格变动缺乏标准

       出租车等一些公共服务业逢节必涨,似乎已经成了“潜规则”。一到节日,该为这项支付多少费用,消费者心里没有个底。

      丰泽区物价局局长林彬认为,对于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明码标价”要稳定在一个合理价格范围内,“不能以前标价98元,春节期间爆涨到188元”。由市场调节价格的行业,也不应该随节假日随意发生价格变动,“比如美容美发,应规定其在水费、电费和美发用品发生涨价时,才能提价”。

       行业还不成熟难以自律

        节日期间,服务性价格虽然由供需矛盾引发上涨,但这种现象也表明了行业发展不成熟,行业自律不够。

      “春节期间泉州的一些餐饮店、美发厅等都出现涨价甚至‘集体涨价’,出租车不打表恶意抬价现象也经常遇到。”林彬对此深有感受,春节期间“打的”,出租车司机就表明最低价10元,“春节期间坐了很多次出租车,只有一辆出租车是打表的。”他认为,这和行业不规范有很大关系,“各行业协会的人员参差不齐,行业监管不严造成了这种现象的出现。”他建议各行业协会应该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形成行业自律。

        “豪爽”让消费者默认被“宰”

        商家“明目张胆”的涨价与泉州人“豪爽性格”也有一定关系。“很多人都认为过年,即使贵点也没关系。”于是,不少消费者都抱着默认涨价的消费心理。“如此的‘豪爽’助长了不良风气,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商家便把涨价当成很自然的行为。”

        林彬表示,春节期间市民对餐饮和短途客运不规范经营的投诉占了比较大的部分。春节期间物价部门对车站周边餐馆加大了检查力度,接到了关于车站餐饮店乱收费的投诉4起,但由于消费者不知道餐馆名字,也没有点菜清单等,执法部门取证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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