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11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11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2〕2号)日前下发,经教育部审核,我校共有593名学生获教育部201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邱晨瑜等7人、何丙虍等13人、郭采媛等19人分获台湾学生本专科类一、二、三等奖。赵婵媛、郭芳翔、陈昭荣3位同学分获港澳及华侨学生硕士研究生类二、三等奖;黄富华等106人、郭盛斌等171人、颜伊彤等274人分获港澳及华侨学生本专科类一、二、三等奖。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奖学金设本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设三个等级,其中本专科学生类一、二、三等奖奖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硕士研究生类一、二、三等奖奖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7000元、5000元、4000元;博士研究生类一、二、三等奖奖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9000元、7000元、5000元。
近年来,我校境外生教育培养工作不断加强,推动境外生教学创新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的学习成绩总体上有所提升,获奖人数也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