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我校榜上有名,获“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共有361所学校荣获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其中省属高校36所。省级文明学校是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且成效突出、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的学校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体现了一所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我校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并不断推进校园文明建设;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