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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法治不断变革、日趋完善和持续发展的‘变法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国家的‘法治史’。”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在为集美区领导干部和我校师生解读改革与法治相结合的四十年时如是说。

    11月15日下午,李林做客“集美讲堂”第20讲,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改革开放与中国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专题报告。他认为,“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李林是我国知名法学专家,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法学部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两次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人。他长期从事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依法治国与法制问题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共出版论著60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提交内部报告150余篇。

    “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走过了40年光辉历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李林由着力解决“法治”与“人治”努力实现法治现代化,到从“法制”到“法治”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再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征程,梳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形成和拓展的过程。

    “改革与法治的运行指向和内在张力,决定了两者的‘遭遇战’是客观的必然存在。为此,必须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李林表示,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是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领导立法工作形成的一条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专门作出依法治国的政治决定,在世界共运史、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李林认为。

    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依法治国,更加注重法治在现代化建设和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并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开启了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

    他充分对比了邓小平时期和现在新时代的特点并加以区分,特别是十九大提出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提出,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贡献,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发展;既是对新起点上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新征程上深入推进法学研究、全面改革法学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李林表示,新时代更需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建设,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不断拓展。

    集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镇街、区直机关和部分市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华侨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成员,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以及部分学生参加了报告会。

    华侨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斌主持报告会,集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清苗为李林颁发“集美讲堂”主讲嘉宾纪念牌。

李林作报告

报告会现场


(值班编辑:孟祥龙)